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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行政区域变迁:上古为高辛氏祝融和有熊氏黄帝管辖之地。尧、舜、夏朝属豫州。商代为嚣(ao通敖)地。西周属东虢。春秋属郑国。战国属韩之成皋。秦设郡县,属三川郡成皋县。汉高帝二年(公元前205年)改三川郡为河南郡,仍属成皋县。三国时期属魏司州部河南郡成皋县。北魏时属北豫州部荥阳郡。东魏时属北豫州部广武郡。北齐属成皋郡。北周属北豫州部荥州、郑州。隋时属荥阳郡汜水县。隋大业三年(607年)属孟州汜水县,唐、五代、宋仍之。金属南京路郑州汜水县。元属河南江北中书省汴梁路郑州汜水县。明、清属河南布政使司开封府郑州汜水县。中华民国初属豫东道汜水县,民国16年(1927年)废豫东道设行政督察专员区,直至解放前归汜水县管辖,1948年秋至1954年秋属成皋县(汜水、广武合并为成皋县),1954年,成皋县、荥阳县合并后,属荥阳县第五区。1958年8月5日,经河南省人民委员会豫民字(140)号文件批准,从荥阳县划出荥阳周村乡的郎中沟、任庄、左照沟、西郊段、聂寨、东马固和史村乡的夏侯、白马寺、左照、及白杨乡的二十里铺、大园等11个自然村成立郑州市上街区。当时全区人口为2755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657人。土地面积11.425平方千米。同年8月20日,上街区所辖的11个自然村的10个农业合作社合并,建立上街人民公社。同年12月,荥阳的西马固村划归上街区,上街人民公社辖12个自然村。

1959年1月,荥阳县的上街、东柏社、西柏社、武庄、肖洼、朱寨、沙固、南峡窝、北峡窝、西涧沟、石嘴、胡寨、四所楼、方顶、冯沟、观沟、何寨、魏岗、大坡顶、东郊段、南郊段等自然村,土地面积30.462平方千米划归上街区,和上街人民公社合并更名为马固人民公社。巩县的新中、小关、米河等公社的320个自然村,土地70.954平方千米,人口82822人划归上街区,建立新中人民公社。1961年6月,经郑州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马固人民公社分为马固、峡窝两个人民公社,将新中人民公社分为新中、小关、米河、茶店、小里河5个人民公社。当时区辖7个人民公社。

1962年1月,将荥阳县刘河公社的东沟、河东、柴寨沟、官顶、冯庄、岗寨、徐沟、庵上、后窑、孟沟、申庄、桑树坡、泉沟、任湾、张青岗、东反坡、西反坡、龙潭、煤窑沟、李庄、徐庄、毛沟、南毛沟、申家岭、黄永岭等26个自然村,土地面积11.8平方千米划归上街区,建立上街区肖寨人民公社。

1962年2月,接收巩县大峪沟公社的雪庄、黑龙潭和磨岭大队的阎庄生产队,土地4.127平方千米,人口5970人,建立上街区大峪沟人民公社。至此,区辖9个人民公社。是年3月设立上街区中心路街道、上街区矿山街道。全区人口13万,土地面积达127.84平方千米。1963年6月,将马固公社并入峡窝公社,撤销马固公社建制。将茶店公社并入新中公社,当年区辖7个人民公社、2个街道。

1964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精神,经河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大峪沟、小关、新中、米河、小里河5个公社59个大队、571个生产队、680个自然村划归巩县管辖;将肖寨公社全部及峡窝公社大部共23个大队、95个自然村划归荥阳县管辖,至此区辖范围固定下来。保留7个大队、12个自然村,成立上街区农业公社。区辖1个公社、2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近5万,土地17.85平方千米。1971年2月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分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和反修路街道(1980年9月更名新安西路街道办事处)。

1996年底,区辖3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乡即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新安西路街道办事处、矿山街道办事处及聂寨乡。

2001年,撤销聂寨乡,新成立了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工业路街道办事处,当时已有5个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7.6万人。

2004年7月,峡窝镇正式划归上街区,至此,上街区辖1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总面积61.73平方千米。

资料来源:《郑州市上街区行政区划调整规划说明书》、《上街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