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上街区科工信  时间:2021-09-27 16:13:49

区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郑州市上街区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27日    

郑州市上街区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若干政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办〔2019〕29号),针对科技型企业高投入、成长快、轻资产的特点,为缓解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本政策支持的科技型企业,是指经郑州市科技局认定的企业;本政策所指的投资机构,是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或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均具有“投资”字样的公司。

第二条 鼓励投资机构(含区外注册)对我区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投资完成满1年,按照获得市级科技投资风险补助额,给予1:0.5的配套奖励,最高50万元。

第三条 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对获得社会创投机构投资的我区科技型企业,使用投资满1年,按照获得市级企业股权融资补助额,给予1:0.5的配套奖励,最高50万元。

第四条 降低科技型企业贷款融资成本。对获得郑州市科技贷款利息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费补助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企业获得市级资助额度,给予1:0.5配套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获得市、区两级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贷款利息的实际发生额,且区级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颁发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由区科工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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