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2016— 2020年)》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4-28 16:55

关于转发《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2016— 2020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2016— 2020年)》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2016— 2020年)

为进 一 步深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加快建立体系完备 、 机制健全 、运转有序 、奖惩有度的社会信用体系 ,  有效发挥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强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  依据党 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以及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  的通知》  (国发〔 2014〕21号)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豫政〔 2014〕31号) 和《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郑政〔 2016〕19号) ,  结合郑州实际 ,  特制定本规划 ,  规划期为 2016— 2020年 。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 )  发展现状

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起步于 2003年 ,  在市委 、市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  经过十余年来不断的大胆探索和开拓创新 , 在信用体系建立 、信用法规标准设定 、信用数据库建设 、信用系统研发 、  信用奖惩机制建立等领域都取得了 一 定成绩 ,  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局 。

1.   组织架构 日 益完善 。我市成立了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建立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 ;  组建 了郑州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 ,  具备条件的县  (市 、区 )  均已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信用服务中心 。

2.   信用法规制度逐步完善 。颁布实施了  《郑州市企业信用 信息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 16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政 〔 2015〕32号)  《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  (郑信用〔 2015〕1 号) 《 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制度》《关于印发郑州市企业失信 惩戒联动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  (郑信用〔 2015〕3 号) 。 大力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  制定 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 州市房地 产 开 发 企 业 信 用分 级 评 定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的 通 知》 (郑政文  〔 2012〕  280号) ,  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 ,  完善纳税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  实施  “环保黑名单”制度 ,  将企业 环境违法信息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曝光 ,  深入开展  “诚信兴商宣传 月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  打造了良好的商务诚信环境 。

3.   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初步推开 。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 行批复同意郑州市申请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方 案后 ,  我市迅速启动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  建立工作机制 ,  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 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 〔2016〕  66号) ,  各项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

4.   信用信息系统持续完善 。“郑州信用网”平稳运行 11年 ,坚持定期发布由相关管理部 门 审核确认的企业信用褒奖惩戒信 息 。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了 河南省第 一 个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 即  “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主要包括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共 享系统 、  企业信用申报系统 、  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和郑州信用网等 四大部分 。

5.   信息归集工作不断深入 。2008年以来 ,  先后制定并完善 了  《郑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 目 录》《郑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 工作方案》《郑州市各县  (市)  企事业单位 、个人信用信息指标 目录》  和  《郑州市各区企事业单 位 、 个 人 信 用信 息 指 标 目 录》。 企事业单位和 自 然人信用信息征信指标 目 录 已从最初的 17家单 位发展到 目前的 38家单位 ,  共 134个分类 、1182个指标 ,  其中基础信息 79类 ,  奖惩信息 55类 。截止 目前 ,  全市统 一 信用数据 库信息总条数为 180万余条 。

6.   联合奖惩机制探索不断深入 。   印发 了  《郑州市企业失信 惩戒联动实施办法  (试行)》   (郑信用  〔 2015〕  3 号) ,  制订 了 相 应的失信惩戒标准 。  市发改委 、  市国税 、  市地税等部门联合印发 了  《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 忘录》  (郑发改财贸  〔 2015〕  577号) ,  成立 了 郑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领导小组 ,  联合发布郑州市诚信建设红黑 榜名单 ,  其中首批入选诚信红榜的企业共有 122家 ,  列入黑榜的 企业共有 450家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 一 定进展 ,  但与经济发展 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 、  不协调 ,  各部门 、各行业对信用建 设的重视程度差距较大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还不完备 , 部 门 、行业的信用信息处于分割孤立状态 ,  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 统和共享平台尚未形成 。  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不够健全 ,  信用记录 和信用报告的应用还不普及 。  守信激励不足 ,  失信成本偏低 ,  失 信违约行为时有发生 。  信用服务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 ,  信用建设 专业人才缺乏 。  政务诚信 、  司法公信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 一定差距 。

(二 )  面临形势

1.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党和国家制定的重要方针 政策 。

党中央 、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更好 氛围 。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 中 、  三中 、   四 中 、  五中全会作出 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 ,  创新 、  协调 、  绿色 、  开放 、  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新时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 了 方向 。  2014 年  《国务院关于 印 发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2014- 2020 年)  的通知》   (国发  〔 2014〕  21号) ,  是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专项规划 ,  目 的就是通过政务 、  商务 、  社会 、  司 法四大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 ,  着力构建 一 个不想 、  不能 、  不敢失信的体制 机制和社会环境 ,  着力打造  “诚信中国”。省委 、  省政府把加快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  扩大开放 、提升发展 软实力的重要举措 ,  相继出 台 了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豫政  〔 2014〕  31号)  《 河南省 人民政府 办 公 厅 关于 印 发 公 共 信 用信 息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豫政办  〔 2014〕  55号) ,  明确提出将在全省经济社会各领域建 立健全信用信息征集 、评估 、披露 、使用制度 ,  保障各类社会主 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查 ,  努力营造诚实守信 、依法经营 、  竞争有 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

2.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适应和引领我市经济发展 新常态的迫切要求 。当前 ,  我市正处于蓄势崛起 、  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和爬坡过坎 、  转型攻坚的紧要关 口 ,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有利于 吸引人才 、  技术和资本集聚 ,  发展信用经济 ,  优化区域信用环 境 ;  有利于融入国家  “一 带 一 路”战略 ,  推进中原经济 区 、  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河南 自 贸试验区和郑洛新国家 自 主创新 示范区建设 ,  打造  “诚信郑州”品牌信誉 ,  促进对外开放合作 , 提升区域和国 际竞争力 ;  有利于 围绕国家中心城市 目 标 ,  建设 “一 枢纽 一 门户 一 基地 四 中心”:  即 国际性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枢 纽 、   中西部对外开放门户 、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  国际物 流中心 、  国家区域性现代金融中心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中原创新创业中心 、  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中心 ;  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 、 转换发展动力 ,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

3.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 的迫切要求 。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 ,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 ,  降低交易成本 ,  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  有利 于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 ,  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 ,  有利于建 立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  构建统 一 开放 、  竞争 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

4.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的迫切要求 。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 ,  社会利 益主体和诉求多元化 ,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有利于推动 政务诚信建设 ,  转变政府职能 ,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  有利于创新 社会治理方式 ,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

5.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迫切要 求 。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基 础 。   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生活中的严重失信现象深恶痛绝 ,  加快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提高 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  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预防和化 解社会矛盾 、  协调利益关系 ;  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  增强社会互信 ,  能够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  幸福 安康的需求 。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 )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 ,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 三 中 、   四 中 、  五 中全会 精 神 ,  抢抓中原经济 区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郑洛新 自 主 创新示范 区 、  河南 自 贸 区 四大国家战略叠加的优势 ,  以健全信用 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  形成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为基础 ,  以推进 政务诚信 、  商务诚信 、  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 ,  以 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 ,  以推 进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 ,  以提高全社会诚信 意识和信用水平 、  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 目 的 ,  全面提升社会 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  形成与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  加速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 。

(二 )  基本原则

1.   政府推动 ,  社会共建 。  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 导 、  立法 执法 、  资源整合 、  需求培育 、  示范带动 、  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 作用 。  注重发挥企业 、行业组织 、   中介机构 、  新闻媒体等在行业 信用建设 、  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 。  鼓励 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 ,  广泛参与 、  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2.   统筹规划 ,  重点突破 。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 ,  结合郑州区位实际 ,  统筹规划 ,  明确总体思路 、   目标和实施步骤 。   围绕发 展需要 ,  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区域率先开展信用建设 ,  抓住关键 环节 ,  形成工作示范 ,  有序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3.   健全法制 ,  规范发展 。  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 范体系 ,  强化对信用信息采集 、记录 、建档 、整合 、共享、公布和使用等全过程的管理 。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 ,  规范有序 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  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合法权 益 。

4.   协调共享 ,  强化应用 。  打破条块分割 ,  推进行业和部 门 共同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促进行业和部门 间信用信息的 互通共享 ,  深入推进信用信息 、  信用产品 的应用 。  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  强化跨行业 、  跨区域失信联合惩戒约束 。

(三 )  发展目标

1.   基础建设阶段  (2016— 2018年)

到 2018年 ,  基础性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  常 态化 、  规范化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基本形成 ;  一 网三库 一 平台的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并有效运行 ;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 制初步形成 ;  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 ,  信用产品在重点领域 率先应用 ;  重点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  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圆满成功 ,  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

2.   完善提升阶段  (2019— 2020年)到 2020年 ,  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进 一 步完善 ;  政务诚信 、商务诚信 、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  公共信 用信息平台运行良好 ,  信用信息产品得到广泛应用 ;  守信激励和 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行 ;  信用中介服务组织与服务市场发展壮 大 ,  信用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 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  全社 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  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  经济社 会秩序健康运转 ;  为引领和推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良好 示范 。

三、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 )  政务信息公开工程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负面清单公开工作 ,  建立健 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 推进行政权力 、财政资金 、公共资源 配置 、 重大建设项 目 、公共服务 、国有企业 、环境保护 、食品药 品安全 、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除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  将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等信息 自作出行政 决定之 日 起 7 个 工作 日 内上网公开 。  积极运用大数据 、云计算 、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 ,  加快推动政府数据开放 。  通过政务信息 共享 、  业务协同 、在线咨询 、 网上办理 、 电子监察 ,  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 。加强政府 门 户 网站建设 ,  充分利用微博微 信 、客户端等新平台开展政务在线服务 ,  改善用户体验 ,  拓宽政务信息传播渠道 。

(二 )  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 ,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 度 ,  推 进 政 府 部门 机 构 、  职能 、权限 、程序 、 责任法定化 。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行政 监督体系 。  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  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 度和执法行为考评制度 ,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 ,  加强对依 法行政的督促检查 。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 ,  加大公开力度 ,  不断增强公开实 效 。  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  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 厅相结合 ,  全面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投资项 目 网上审批 、  社会事务网上办理 、公共决策网上互动 、政府效能网上监察 ,  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 。

(三 )  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加强政府 自 身诚信建设 ,  树立诚信政府形象 ,  以政府的诚信 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 。  各级政府各 相关部门要在行政许可 、政府采购 、招投标 、  劳动就业 、  社会保 障 、  科研管理 、  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 、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 领域 ,  率先开展信用记录核查和使用信用报告 ,  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  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

(四 )  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健全政府守信践诺制度 ,  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 效评价体系 ,  把各类发展规划和  《政府工作报告》  中关于经济社 会发展目标的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 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  规范政府采购 、招投标 、土地使用权出 让或转让 、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严禁包庇纵容行政区域内社会主体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  严禁违法给予优惠政 策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不符合建设统 一 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

(五 )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和信用管理制度

依法依规将公务员廉政记录 、 审计结论 、年度考核结果 、 相 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  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 为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 ,广泛开展公务员 诚 信 实 践 活 动 ,  牢 固 树 立  “依 法 行 政 、 执 政 为 民”的理念 ,  增强公务员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 ,  规范公务员的职 业操守 ,  大力提升公务员信用能力 ,  打造 一 支守法守信 、 高效廉 洁的公务员队伍 。

四、商务诚信建设

(一 )  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对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  建立安全生产信用 公告制度 ,  实行安全生产  “黑名单”制度 ,  完善安全生产承诺 、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   以煤矿 、 非煤矿 山 、危险化学品 、  烟花爆竹 、  车辆 、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以 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销售企业 ,  烟花爆竹经营和爆破企业或单 位等为重点 ,  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 ,  推动企业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信用等级评价 ,  并作为企业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条件 。

(二 )  产品质量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 ,  建 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 门 间共享制度 ,  实现产品质量追 溯 、  隐患排查 、  产 品召回和责任追究 。  推动建立质量信用征信系 统 ,  建立质量诚信报告 、  失信黑名单披露 、  市场禁入和退 出 制 度 。   以食品 、  药 品 、   日 用 消费 品 、 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 , 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 ,  加大监督 、 监测和抽查力度 ,  建立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 。

(三 )  商贸领域信用建设

推进批发零售 、  商贸物流 、  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等行业企业 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 ,  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 。  健全并 完善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  推动跨部门 的信用信息共 享互联 ,  将进出口企业信用状况与海关监管措施结合起来 ,  实行 差别化通关待遇 。  借助电子 口 岸管理平台 ,  建立完善进出 口 企业 信用评价体系 、  信用分类管理和联合监管制度 。  加强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  分类实施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

(四 )  税务领域信用建设

依托纳税信用管理系统 ,  完善全市各类纳税人的诚实守信和 偷逃骗税记录 ,  建立健全税收信用信息数据库 。  推进纳税信用级 别评价和分类管理 ,  完善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和发布制度 ,  对高信 用纳税人给予便利优惠 。  发挥税收信用评价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功能 。

(五 )  价格领域信用建设

督促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 ,  根据经营者条件建立健全内 部价格管理制度 。  对商业零售 、  电信 、  烟草等明码标价普及率较 高的行业和单位 ,  着重提高信息的完整性 、  真实性 、  准确性和规 范性 。  完善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   明确企业行为规范 和法律责任 ,  完善 自 我约束和内控机制 ,  增强经营者价格 自律意 识 。  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系统 ,  做好信息披露 。  依法对损害 群众利益 、  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案件开展调查 ,  预防价格垄断行。

(六 )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推进工 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 ,  建立全市建设系统 信用数据库 ,  完善市工 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  加强与公 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  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信用信息和 信用产品 的应用 ,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市场不 良行为记录公示制 度 ,  将企业信用状况与招投标 、  资质监管 、  市场稽查 、评优评先等相结合 ,  构建建筑市场信用奖惩机制 。

(七 )  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记录 ,  制定完善供应商 、  代理机构 、 评审专家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标准 。  利用工 商 、  税务 、  金 融 、检察等其他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 ,  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 和退出机制 ,  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在 一 定期限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八 )  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招投标信用信息互通共认机制 ,  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及 其公共服务平台 ,  实现招投标和合同履行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 通 、  交换共享 。  制定出台在招投标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 用报告的政策措施 ,  并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 、评标 、定标的 重要依据 。  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管理制度 ,  建立涵盖招投标情况 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 ,  健全招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 享制度 ,  建立招投标诚信档案 ,  对招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实施记分管理 ,  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  “黑名单”制度 ,  对于信用等级高的从业企业在招标活动中给予 一 定的优惠措施 。

(九 )  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

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规范性文件 ,  加强交通运输 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 ,  鼓励和支持各单位 在采购交通运输服务 、招标投标 、  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 等级高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设计 、  监理 、  施 工 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  针对公路 、铁路 、  水路 、  管道等运输市场 不同经营 门 类 ,  分别制定考核指标 ,  加强信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 ,  逐步建立具有监督 、   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十)  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管理 。  探索制订  《郑州市电子商 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明确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责任 ,  建立电子

商务主体信用档案 ,  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银行信贷 、合同 履约 、  产品质量 、  售后服务等方面信用信息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 息的记录 、  整合和共享 。  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 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  推动电子商务与线下交易信用评价 。  积 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调查 、评估 、担保 、保险以 及信用支付等信用服务 。  加大电子商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  严厉 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 、  传销活动 、  虚假广告 、   以次充好 、 服务违约 、侵犯知识产权等欺诈行为 。  打击内外勾结 、  伪造流量 和商业信誉的行为 。  对诚信经营的电子商务主体给予支持 ,  对失信主体予以警告或实施行业限期禁入等惩戒措施 。

(十一 )  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  重点采集和记 录律师类 、公证类 、  仲裁类 、  司法鉴定类 、  鉴证类 、会计类 、评 估类 、认证类 、代理类 、  经纪类 、  职业介绍类 、  咨询类 、  交易类 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  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 估指标体系 、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 ,  开展中介服务业第三方信用 评价 ,  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人员 ,  实施行业限期禁入等惩戒措。

(十二 )  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建设 ,  完善依法统计信用企业评价标准 , 加强统计执法检查 ,  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 ,  建

立健全企业统计信用评价制度 。

(十三 )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综合信用承诺制度 ,  按照政府 引 导 、  主体 自 愿 、行业 自律 、  社会监督的原则 ,  要求市场主体以规 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  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 。  鼓励 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专门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 ,  配备专职信 用管理人员 ,  建立客户诚信档案 ,  增强防范与控制信用风险的能 力 ,  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

五、社会诚信建设

(一 )   自 然人信用建设

突出自然人信用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 依托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库 ,  建立覆盖全市的 自 然人信用信息 系统 ,  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 ,  建立公务员 、  企业法定代表 人 、律师 、会计 从 业 人 员 、  注 册 会 计 师 、  统 计 从 业 人 员 、  税 务 师 、  医务人员 、教师 、  导游等人员信用记录 ,  推广使用职业信用 报告 ,  加强青年群体信用建设 ,  加强青年信用记录的采集和应

用 ,  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

(二 )  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 ,  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档案 , 并纳入社会组织信息系统平台 ,  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社会组织的 信用信息 。  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 ,  完善分 类监管机制 。  加快实施社会组织统 一 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  完善社 会组织信用档案 ,  建立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  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开共享 。

(三 )  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信用数据库 ,  将社会救助对象及社会救助 机构 、住房保障对象及施工 总承包单位 、 社保费征缴企业及个 人 、社会保险申领主体 、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等相关主 体的信用信息纳入诚信档案 。  完善劳动用工 备案 、劳动用工 违法 行为等信息记录 ,  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 诚信档案库 。 加强对劳动合同订立 、履行和仲裁的管理 ,  建立用 人单位拖欠工 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价办法 。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 、住房保障 、计划生育 、 残疾人保障 、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诚信制度 ,  规范相关主体进入和退出机制 。

(四 )  医疗卫生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 ,  开展医护 人员医德综合考核评价 ,  坚持合理检查 、 合理用药 、 合理治疗 、合理收费等诚信医疗服务准则 ,  建立健全办医投资主体 、  医疗机 构及执业医师 、  药师 、  护士等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制定社会办 医投资主体 、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 、 药师 、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 ,  惩戒收受贿赂 、  过度诊疗等违法和失信行为 。

(五 )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诚信建设

推进全市食品 、  药品质量信用信息共享 ,  建立健全食品 、 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 、评价 、披露 、奖惩 、“黑名单”等制度 , 以及信用风险预警 、传递 、管控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食 品药品企业的量化分级管理 ,  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 食品药品企业信用评价 ,  将食品 、  药品企业信用信息及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分类监管的重要前置条件和评估依据 。

(六 )  教育 、科研领域信用建设

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 ,  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教学科研 人员 、学生信用评价制度 。 建立健全试验原始记录和检查制度 、学术成果公示制度 、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制度 、毕业和离职研 究材料上缴制度 ,  将学历造假 、论文抄袭 、  学术不端 、考试招生 违纪舞弊 、骗取国家科研经费等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将信用评价与招生录取 、助学贷款 、学位授予 、职称评定 、岗位聘用 、职务晋升 、  项目申报 、科研经费分配 、评选表彰等挂钩 。

(七 )  文化 、体育 、旅游领域信用建设

健全文化市场主体 、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 ,  依托全国文化市 场技术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 ,  建立健全娱乐 、演 出 、艺术品 、 网络文化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 、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 的信用信息 数据库 。  制定职业体育从业人员诚信从业准则 ,  建立职业体育从 业人员 、  职业体育俱乐部和中介企业信用档案 ,  推进信用评级 。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制定旅游市场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 服务准则 ,  建立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 。 开展文化 、体育和旅游领域信用评价 ,  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  实施分类监管 。

(八 )  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 ,  出 台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办法 ,  探索建立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诚信评价制度 ,  建 立健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 ,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用 评价工作 。  建立健全重大侵权 、违法假冒信息披露发布制度 ,  强 化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  鼓励市内各行业 、各区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  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

(九 )  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环境管理 、  环评审批 、  监测信息公开制度 ,  完善环保信用信息记录和环境信息公开目录 。强化对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  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建设 ,  定期发布评价结 果 ,  加强与银行 、  证券 、保险 、  商务等部门 的联动 ,  根据企业的 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 、警示或惩戒 。推进能源节约领域信用 建设 ,  加强能源利用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 、分析与信息上报 能力建设 。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 ,  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  研究建立重点用能单位信用评价机制 。

(十)  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

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 ,  培育依法办网 、诚信用网理念 ,  逐 步落实网络实名制 ,  完善网络信用建设的法律保障 ,  大力推进网 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 。  大力推动网络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领域的应 用 ,  建立网络信用  “黑名单”制度 ,  将实施网络欺诈 、  造谣传谣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 、个人列入黑 名单 ,  并采取网上行为限制 、行业禁入等措施 ,  同 时通报相关部 门并进行公开曝光 。

六、司法公信建设

(一 )  加强法院公信建设

严格依法办案 ,  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  坚持实体 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  规范执法尺度 ,  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  及时 发布指导性案例 ,  统 一 类案裁判标准 ,  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 ,  引 导法官正确行使 自 由裁量权 ,  促进量刑公平公正 。加强审判管 理 ,  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 ,  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机制 ,  发挥层级 管理作用 。

(二 )  大力推进检察院公信建设

进 一 步深化检务公开 ,  以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信息公 开为重点 ,  健全检务公开机制 、拓展检务公开范围 、创新检务公 开的手段和途径 ,  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 、  参与权 、 表达权 、  监督权 。  继续推行  “阳光办案”,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 推进案件质量管理评查制度 、  业务点评分析制度等专项检查 ;  加 强案件流程监控 、超期预警提示等同步监督 ;  健全完善检察官办 理案件责任终身追究机制 。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  加大查 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  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  规范和加 强查询工作管理 ,  强化查询结果处置情况的反馈和查询结果处置 的跟踪监督 ,  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

(三 )  加大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

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 、  程序时限等信息 ,  对于 办案进展等不宜向社会公开 ,  但涉及特定权利义务 、  需要特定对 象知悉的信息 ,  应当告知特定对象 ,  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 务 。  进 一 步加强人口信息同各地 区 、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 享 ,  完善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 。 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 防安全评估结果 ,  并作为单位信用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  将社会 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  定期公布消防安

全不 良行为信息 ,  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四 )  加强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

建立各级公安 、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 ,  将司法执法人员徇私枉法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不良记录纳入执法档 案 ,  作为考核 、奖惩 、晋职晋级的重要内 容 和 依 据 。  加 强 对 律 师 、公证员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法律援助实施人员 、司法鉴 定人员等司法相关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 ,  推行公正廉洁 、  文明司 法 、执法公开等承诺制度 ,  推进诚信规范执业 。

(五 )  健全促进司法公信制度基础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  提高 司 法工作的科学化 、  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 和途径 ,  着力建设覆盖范围广 、 数据即时生成 、资源共享互通的 司法业务管理系统 。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  加 强对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 。  充分发挥人大 、政协和社会公众 的监督作用 ,  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  强化司法 机关的内部监督 ,  支持完善人民陪审员 、  人民监督员制度 ,  加快 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法制化 、  规范化进程 。建立与新闻媒体常 态沟通联络机制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 ,  加强舆论监督 。

七、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一 )  深化  “一 网三库 一 平台”建设

1.   建设好信用 门 户 网站 。持续推进 “信用郑州 网” 网站升

级 ,  强化分级查询和分类发布等信用信息服务功能 。  逐步实现企 业 、自然人等信用信息 一 站式查询 。以网站为基础 ,  加强信用信息公开 ,  适时开通官方微信 、微博和 APP,  方便社会 了 解各类主体信用状况 。  积极与  “信用中 国”、“信用河南”等 网站对接 , 构建信用信息 自 动上报机制 。  做好系统软硬件建设 ,  采取多种技 术手段和保障措施 ,  提升网站承载量 ,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  保护 企业商业机密和 自 然人隐私 ,  确保持续稳定运行 。

2.   建立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加强以房地产 、旅游 、电子商务 、中介服务 、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 、食品

安全 、  金融 、  商贸 、  工 程建设等行业为重点的企业信用记录 建 设 ,  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  加快建设非企业法人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  信用信息数据库 。  在履 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 ,  让每个社会成员的信用行为 都留下真实 、  准确 、  可追溯的信用记录 。

3.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支持人民银行金融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 ,  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 信者的约束作用 。 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信用建设的协同推进 ,  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交换共享 。 支持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 、信用担保公司 、小额贷款 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建设客户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信息系统 。

4.   加快 自 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试点创新 自 然人 信用信息归集 ,  制订 出 台  《郑州市 自 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 法》。依法采集 、保存 、整理 自 然人的信用信息 ,  建立自然人信用档案 ,  加强市民个人信用信息归集 、  处理 、  应用的全程管理 , 落实信息提供 、  管理 、查询与使用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 。

5.   构建统 一 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推动相关部门建立信用 信息工作制度 ,  进 一 步整合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产生的各类 信用信息 ,  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 ,  制定部门信用信 息记录技术标准 ,  明确信用记录的主要内容和运用规范 ,  推行信 用记录和应用的分类管理 ,  建立部门信用信息数据库 。  加强信息 系统的整合 ,  消除信用信息部门壁垒 ,  加快  “郑州市公共信用信 息平台”升级改造建设 。  加强数据和接 口 的标准化建设 ,  实现各 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全程自动化采集 。  重点推动全市统 一 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与工商 、公安 、质监 、税务等部门业务系 统的自动对接 ,  形成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  提升信用信 息归集质量和应用水平 ,  实现全市各地 区 、各部门各类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共享共用 。

(二 )  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1.   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支持市场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征信系统 ,  依法采集 、  整理 、保存 、加工自然人 、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 会组织的信用信息 ,  采取合理措施 ,  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性 。  推 动市场信用务机构依法依规从行业 、市统 一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获取信息数据资源 。

2.   规范征信服务发展 。  鼓励市场信用服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 ,  依法向客户提供专业 、  方便 、  快捷 、  高效的征信服务 ,  有序 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 。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风险防范 、避 免利益冲突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 。加强行业 自律 ,  自 觉遵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  促进信用市场健康发展 。

(三 )  促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应用以需求为导向 ,  在保护隐私 、责任明确 、数据及时准确的前 提下 ,  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 ,  建立横向和纵向的信用信息交换 、 共享机制 ,  依托全市统 一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依法推进市级平台 与各地 区 、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  逐步形成覆 盖全市信用主体的信息网络 ,  组织开展跨部门 的信用联动应用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  确定查询 权限 ,  依法依规开放公共信用信息资源 ,  鼓励市场信用服务机构 对公共信用信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  推进信用产品在市场交易 、 市场监管 、  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 。

八、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一 )  诚信示范创建工程开展县区示范试点创建 。 

 在县  (市 、 区 )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县域综合性试点 ,  在制度建设 、联合奖惩 、培育信用服务市 场 、推行使用信用产品 、诚信企业示范创建 、诚信文化宣传教育等 工作 ,  大胆创新 ,  积累经验 ,  形成可复制 、 可推广的县域特色 亮点 ,  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大力开展行业性试点 。推 进 金 融 、交 通 、环保 、住 建 、旅游 、商务 、民政 、安监等领域的行业试点工作 ,  围绕企业信用承 诺公示 、  企业信用档案建立 、 推行使用信用产品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联合奖惩 、市场退出和行业禁入等方面 ,  先行先试 。

(二 )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农村信用数据库 。  

 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 、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 ,  将农 业经营主体的基本信息 、  信贷信息 、  农产品质量信息 、  主体资产 和权益登记等信息纳入农村征信数据库 ,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成员 信用档案 。健全农村信用建设体系 。  整合政府及 各 相 关 部 门 、金 融 机 构 、中介机构等力量 ,  建立健全适合当地特点的农村信用评价机 制和指标体系 。  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 ,  推进发展农业保险 ,  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  大力推进  “信用户 ” “信用村”“信 用 乡镇”评定与创建活动 ,  支持县  ( 区 )  创建河南省农村信用体 系建设专项工 程示范 区 ,  深入推进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 ,  通过典 型示范带动广大农民提高信用意识 ,  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完善政策支持机制 。重点在金融服务 、公共服务 、社会治理 等领域 ,  加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 ,  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 经济主体 ,  在授信额度 、利率 、项目资金安排 、技术服务 、补贴补助 、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 。

(三 )  中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工程健全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 。  

依托河南省项目融资对接信息系 统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 ,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记 录 、  征集和整合 ,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 。  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  鼓励评级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企业提供信用评级服务 ,  完善信用信息查询 、  共享服务网络和区域性企业信 用记录 。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定及评定结果的应用 。  在政策扶持 、  资金补助 、  授信额度 、  贷款期限 、  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倾斜 支  持 。  开展金融失信 、产品失信 、环保失信 、  经营失信 、司法失信   等风险预警 ,  实现服务延展 。   围绕  “评级 、  辅导 、  培育 、  增信” 四项应用 ,  积极开发金融信用服务产品 ,  实现金融信用信息服务   的智能化 、多元化和定制化 。开展建立信用成果应用试点 ,  对于   信用 良好的企业 ,  在融资贷款 、税收减 免 、人才住房、租金减免 、研发补助 、各类补贴等方面享受更大便利 。

(四 )  信用人才培养工程推动信用研究 。  

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置信用管理专业或开设信用管理课程 。 鼓励院校 、社会研究机构 、信用服务机构等单位 开展信用理论 、信用经济发展 、信用管理 、  信 用技 术 、  信 用 标 准 、  信用政策等方面研究和交流 。建立信用人才专家库 。培养信用经营管理专业人才 ,  建立完 善信用专家人才信息库 ,  提高全市信用建设人才队伍素质 ,  形成 基础雄厚 、  结构合理 、  素质优 良 、  效能显著的信用人才发展 体系 ,  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智力支撑 。

(五 )  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工程加强道德和诚信教育 。 

 制定诚信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  以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 ,  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 。支持诚信教育培训基 地建设 ,  在中小学教育教学 、  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工作中开展诚 信教育 。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  把诚信建设作为推荐全国 、全省文明城市 、  文明村镇 、  文明单位 、  文明校园 、文明家庭测评的重要内容 和评选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  推动诚信建设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 过程 。  研究挖掘郑州  “商都文化”所代表的深刻内 涵 ,  弘扬中华 文化中诚实守信的美德和文化内涵 ,  创作 、刊播 一 批具有郑州特 色的公益广告 、  戏 曲 、  微电影和书画摄影作品等信用文化项 目 , 打造 一 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诚信文化宣传品牌 。大力宣传诚信典型 。  充分发挥电视 、广播 、  报纸 、 网络等媒 介的宣传引导作用 ,  结合道德楷模 、  劳动模范 、身边好人 、 最美 人物 、优秀志愿者等系列评选活动和各行业诚信创建活动 ,  树立 社会诚信典范 。开展诚信主题活动 。  有步骤 、 有重点地组织诚信活动周 、  安 全生产月 、  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 、  诚信兴商宣传月 、 3 · 15 国 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6 · 14信用记录关爱 日 、  12 · 4 国家宪法日 暨全国法制宣传 日 等公益活动 ,  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

(六 )  以信用信息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  

建立  “大数据 + 市场监管”模式 ,  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  推进政府和社会 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  充分运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 ,  增强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 。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 、  社会信息资 源开放共享 ,  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  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 , 推进注册登记便捷化 ,  建立并联审批系统 ,  促使政府监管和社会 监督有机结合 ,  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 。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 。  分部门 、分行业研究制定 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文本 ,  明确承诺内容 、格式 、  程序 、  监督考核 等规范 ,  引导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  信用承诺纳入市场 主体信用记录 ,  接受社会监督 ,  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 。强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 。  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一 社会 信用代码制度 ,  推动现有各类机构代码向统 一 社会信用代码转 换 。  全面推进工 商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税务登记证 、  统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五证合 一 ”、“一 照 一 码”登记制度 改革 。  严格执行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实施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 。健全市场主体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 。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等 级评价 、  不 良信用记录公示 、  失信  “黑名单”、在线失信投诉举 报等制度 ,  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 ,  构建以 信 用为 核心 ,  政 府 监管 、行业 自律 、  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

(七 )  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工程健全服务机构体系 。  

坚持市场导向 ,  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信用 服务机构 ,  加快培育发展 一 批市场认同度高 、具有较强竞争力的 本地信用服务机构 。  合理规划信用服务产业布局 ,  健全信用服务产业链 ,  推动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发展 ,  初步形成种类齐全 、  功能 互补 、公信力强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 。拓展信用服务产品 。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用服务业 ,  建立健 全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机制 ,  开展信用调查 、  信用保险 、  信用担 保 、履约担保 、  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多样化信用服务业务 。  鼓 励征信服务机构开展大数据征信 ,  合法整合利用政府 、  金融和公 共信用信息资源 ,  提供小微企业 、  农户需要的信用产品和服务 。建立政务信用信息有序开放制度 。   明确政务信用信息的开放 分类和基本 目 录 ,  有序扩大政务信用信息对社会的开放 ,  优化信 用调查 、  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等行业的发展环境 。

九、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

(一 )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守信奖励和激励 。  

加大对诚信企业和个人的宣传力度 , 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广泛宣传 ,  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 。  政府市 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 ,  对诚实 守信者实行优先 办 理 、  简 化 程 序 等  “绿 色 通 道”,  依 法 在 融 资 、 用地 、年检 、报关等方面给予守信主体相关便利等政策倾斜 。加强失信约束与惩戒 。  建立健全失信 惩 戒 制 度 ,  在 市 场 准入 、  资质认定 、行政审批 、  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 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 ,  对失信者进行相应惩戒 。  逐步 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 ,  开展申请人信用审查 ,  确保 申请人有信用记录 。  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 ,  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或限制措施 ,  建立市场退出机制 ,  使失信者在市场 交易中受到制约 。  行业协会制定行业 自 律规则 ,  对违规失信者 , 按照情节轻重 ,  对会员实行警告 、通报和公开谴责等惩戒 。  完善 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  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 ,  通过舆论引 导和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力 ,  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 。  对失 信被执行人加大司法联合惩戒力度 ,  形成  “一 处失信 、  处处受限”的局面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对于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和个人 ,通过实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等措施 ,  恢复企业或个人信用 。

(二 )  建立健全信用规章和标准体系加快信用建设立法工作 。  

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  信用服务产品应用 、  失信联合惩戒 、  信用服务机构监管等方面制定政府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 ,  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的责任 ,  保证信用信息的 客观 、  真实 、  准确和及时更新 ,  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公开制度 ,  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 。制定规范性文件 、标准 。  推动各部门 、  县  (市 、   区 )  制定本 行业 、本辖区信用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  建立健全适合我市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实际需要的法规体系 。  推动各部门 、行业和县区研究 制定信用建设的配套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 ,  制定出台 自 然人 、  社 会法人和其他各类组织的失信惩戒实施细则 ,  建立各行业失信主 体  “黑名录”制度 。建立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 。  制定健全信用信息 目 录 ,  明确信用信息分类和信用信息的公开属性 ,  结合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 秘密 ,  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 、  共享 、使用 、公开等环节的分 类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和技术标准 。  制定全市统 一 、  并与全省兼容的 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标准 ,  制定出台各类主体信用信息 目 录及数 据规范 、技术规范 、  信息分类分级标准 ,  以及数据库建设 、  应用 支撑技术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规范 ,  并做好与国家标准的衔。

(三 )  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健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  

充分发挥行政监管 、行业 自律和社会监督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的作用 ,  综合运用法 律 、  经济和行政等手段 ,  切实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  加强对信 用信息主体的引导教育 ,  增强维护 自 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 。  制定实施信用信息异议处理 、投诉办理 、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 。  对信用服务机构泄露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  依法予以严厉 处罚 。  通过各类媒体披露各种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的行为 ,  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

(四 )  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定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信用信 息安全管理办法 ,  明确安全管理规范 。  建立健全人员管理 、  安全 培训 、  软件使用与维护管理 、  应用系统授权管理等制度 ,  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  落实信用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 。  加大对 贩卖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 ,  确保信息安全 。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 。  完善信用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 体系 ,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监控体系 。  加大信用信息安全监督 检查力度 ,  开展信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  实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级 保护 ,  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加强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安全内部管理 。  强化信用服务机 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  加大安全保障 、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 ,  高 起点 、  高标准建设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 。  依法制定和实施信用信息采集 、  整理 、  加工 、保存 、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五 )  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运用推动政府率先应用信用信息 。  

制定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产品制度 ,  推动在市场准入 、  公共资源交易 、  公务人员招录 、  招投标 、 政府采购 、  资格  (质)  审核认定 、  产品质量 、  医疗卫生 、  环境保 护 、教育科研 、  补助发放 、  财政资金安排 、保障房分配等重点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  推动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的信用报告 ,  逐步扩大信用产品应用范围 。加大信用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交易中 的应用 。  鼓励企事业单位 和个人在商品采购 、  产品销售 、合同签订 、  项 目 承包 、对外投资 合作 、招投标 、  高管人员招聘中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  引导企业 积极运用信用评级 、  信用保险 、  商业保理等扩大信用交易 ,  鼓励 个人扩大信用消费 。  推动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 、证券发行 、信用担保等方面主动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  探索开发  “信易贷”、”公 积金信用贷”、“社会保险信用贷”等信用融资产品 ,  为 中小微企 业提供融资服务 。推动个人应用信用信息 。加大信用产品在社会生活和公共服 务中的应用 ,  探索以市民  “绿城通”、信用积分为基础的信用产 品 ,  加大信用产品在社会保障 、公共医疗 、公共交通 、  旅游等民 生和社会领域的推广应用 。拓展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在合法合规范围内 ,  推动信用门户网站 、银行系统 、服务窗 口 、自助设 备等实现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  拓展通过手机  (APP) 、  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查询渠道 ,  实现个人信用信息的方便快捷查询 。

(六 )  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

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监管 。   出 台我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 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  加强规范管理 ,  完善内 控机制 ,  坚持客观性 、公正性和独立性 ,  提升公信力 ,  提升信用 服务质量 。建立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档案 。  建立信 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 ,  明确对提供虚 假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的处罚 。加强和引导行业 自律 。  研究组建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  制定行 业约束机制和信用守则 ,  推行信用服务行业诚信服务承诺公开制 度 ,  全面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诚信水平 。

十、完善实施政策保障体系

(一 )  强化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  定 期召开工 作协调会议 ,  建立工作通报制度 ,  加强对各成员单位 、 各县  (市 、区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 、督促和检查 。各县  (市 、区 )  要设立专门机构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职能 ,并定期检查本辖区内各部门 、行业信用建设 。

(二 )  加强政策扶持

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要落实国家和省 、市出台的相关政策 ,  制定各行业 、各领域使用信用产 品 的政策措施 。

(三 )  加大财政投入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 ,  加大对信用文化教育 、学习培训 、课题研究 、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 并纳入市 、  县  (市 、区 )  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探索建立多元化投 融资机制 ,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信用服务市场 ,  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

(四 )  抓好责任落实

各部门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 ,  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地 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  分解细化规划任务 。 制定出台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  将各县  (市 、 区 ) 、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 ,  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 、部门予以表彰 ,  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 、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  实施行政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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