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信息第46期
来源:中共上街区委办公室  时间:2016-07-25 11:24:00
区委组织部“三个载体”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两学一做”开展以来,区委组织部学习形式、教育模式和党员参与度为载体,面向全区党员精心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一是为全区党员编写了一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漫画口袋书,真正做到“手册在口袋,规定进脑袋”实现全区党员干部人手一册。二是采取县处级干部带头讲、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主动讲、优秀党员干部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党员参与党课教学的同时见人、见物、见思想。截至目前,累计讲党课226场次,授课人数达5000余人。组建党员干部微信群,专人负责每日发布学习教育微词条,每周定期开展学习教育知识在线有奖问答,共计发送微知识1220余条,在线答题596条,参与答题党员2000人次。(区委组织部)

       我区各单位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区环保局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大气污染防治督导自查自纠应急分队,对发现问题,当即下发整改通知。对重点涉气工业企业,安排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驻厂监管,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区住建局对我区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做到24小时全方位值守工地,彻底落实达标工地不反弹,达到动态达标。截至目前,下发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整改通知书200多份,停工整改60多家次,行政处罚16家。峡窝镇增配冲洗设备,拉建围档,安装360度高清摄像头等措施,切实做好裸露黄土的覆盖以及物品的堆放工作。重点核查石灰厂、沙场等污染粉尘企业的环保手续,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停业整治、关闭和取缔。中心路街道围绕大气污染治理,量化指标、细化责任,充分调动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为污染治理奠定基础。每天出动35人的巡防队伍,4辆巡逻车,日夜对辖区沿街道路烧烤进行整治,辖区内基本实现规范经营。济源路街道加强工地扬尘治理,街道班子成员每月到工地开展一次观摩评比活动,总结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避免出现扬尘反弹现象。对已取缔的“土小”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督查,即“一家土小企业1名督查人员”,不定时到“土小”企业现场督查落实情况。工业街道通过向施工工地、沙场发放《扬尘防治一封信》和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营造有利于工作推进的良好舆论氛围。实行“分包责任制”,每人分包一处在建工地、沙场或待建工地,每天不定时到分包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无扬尘污染现象。通航试验区管委会对已开工建设项目未达标的立马整改到位,拟开工建设的项目如果达不到标准坚决不让开工。建立园区企业台账,对完成整改、整改未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区委办综合)

       区商务局四项措施紧抓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通过组织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典型安全生产案例等方式,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要求大型商场超市和加油站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三是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各科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重大事项和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四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安全检查中不走过场,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问题整改不留空档、措施落实不搞形式,隐患整改不超时限。(区商务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探索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工作一是选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两个审批事项作为我区“一窗受理”的测试事项。二是召集区发改委、工商质监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局、消防大队等“一窗受理”关键节点上的相关单位进行业务对接和座谈。三是理清测试事项各审批节点的前后置及串并联关系,完成了测试事项“一窗受理”流程图及各审批环节的信息采集工作。目前,根据这2个事项梳理出的相关数据,已开始在系统内进行配置,预计7月底前试运行。(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土地储备中心积极谋划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和谐宜居、智慧低碳、开放包容”城市发展目标,创新工作,力争年度收储土地3500亩。二是对项目用地需求情况进行梳理,分清轻重缓急,围绕通航、中国有色金属国际陆港、峡窝镇镇区改造项目做好全区的重大产业项目土地收储和供应前期相关工作。三是继续整合土地储备中心和地产公司的职能,真正把“毛地、生地”变为“净地、熟地”,使储备土地推向市场时能够更好地显化土地价值,真正实现政府经营土地的目的。(区土地储备中心)

     近日,我区郑州铝都新材料有限公司、郑州海王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市万乐游艺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市净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郑州海富机电有限公司、河南长兴实业有限公司6家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成功举行集中挂牌仪式。(区金融办)

1-6月,我区国土局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积极为企业办理抵押业务,共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32本,抵押面积136.37万平方米,抵押金额16.03亿元,贷款金额6.48亿元,同比增长13.49%。(区国土局)

第二季度我区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水质标准,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要求。(区环保局)

近日,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完成省级标准化验收,规范化建设工作走到全省前列。(区人社局)

 

 

 

本期送:区县处级领导

    发: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同志

责任编辑:高 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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