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近期,区财政局采取三项举措全面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切实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制度执行。坚决贯彻《郑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上街区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执法执勤车辆各项管理使用规定。依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核定的编制数,对执法执勤用车实行总额控制,各级党政机关须在编制额度内按标准配备执法执勤用车。
二是严格更新审批。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全区执法执勤用车的更新审批,新购置车辆原则上须确保性质、标准、价格“三不突破”。鼓励已达更新年限但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继续使用,同时积极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今年以来,全区共审批更新执法执勤车辆2辆,均为新能源车型。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公务用车精细化管理要求,对执法执勤用车实行标识化、信息化管理。除特殊工作需求车辆外,所有执法执勤用车均喷涂统一标识,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定期联合区纪委、机关事务中心开展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车辆日常运行监督,确保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合规、运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