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加快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日,区财政局采取四举措持续加强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监督水平。
一是全面摸排底数,夯实管理基础。开展全区经营性资产全面清查行动,要求各单位逐项填报房产位置、面积、租赁期限、承租方信息及租金标准等要素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实现“一房一档”。
二是实地核查实情,筑牢安全防线。实地查看比对资产实际位置与台账登记地址,认真查验房屋结构、装修现状及实际用途,详细了解实际经营业态等情况,重点核查资产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一致性,严查违规转租、擅自改建等行为,及时完善更新台账,确保资产出租信息真实完整,做到“账实相符”。
三是精准核缴收益,确保应收尽收。实行租金收缴“双线核对”机制,定期比对单位统计收缴数据与财政专户入账金额,掌握异常偏差的具体情况。通过线上提醒、电话督促等措施,明确收缴办理期限,压实租金收缴责任,确保租金及时、足额缴纳。
四是规范管理行为,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规定,切实承担对外有偿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对外有偿使用管理行为,对本单位对外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