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仲裁院“四坚持”做好劳动仲裁工作
来源:区人社局   时间:2025-04-09 08:58:12

一是坚持主动服务、跨前一步。面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做到高度重视,主动和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了解双方争议焦点,为下一步庭审工作奠定扎实基础。与此同时,切实加大调解力度,力争提高调解成功率。

二是坚持快立案件、快办案件。防患于未然,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针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涉及人数多、劳动争议程序繁复等情况,大力开展政策宣讲解释工作,坚持“快立、快调、快裁”,全面推进案件办理效率。

三是坚持繁简分流、提高效率。切实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规范仲裁程序,竭力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最大程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以案说法、宣传示范。以公平、公正的裁决向双方当事人及社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切实起到“宣传一个、带动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防止因案上访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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