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施行,该《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年来首次出台的配套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区市场监管局走进农贸市场和各大商超开展《条例》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从《条例》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以及《条例》中关于直播带货、刷单炒信、强制搭售、自动续费、无理由退货、霸王条款、预付式消费等相关内容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展开详细解读。并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鼓励消费者合理消费、依法维权。
此次宣讲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延伸普法触角,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激发消费活力,更好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