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区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夯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增强药品零售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守法经营意识,对药品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进行约谈。
约谈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报药店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整改要求。约谈要求:1、要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过程符合法定要求;2、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3、要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销售的中药饮片,应放置合格证和标签。药店质量负责人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2024年经营管理工作的打算进行表态发言。通过约谈,药店负责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会后将立即开展整改。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药品零售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擅自变更药品许可条件、不按规定条件储存药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