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8月18日上午,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志丹一行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座谈等形式,对我区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工作站点、诚信承诺制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督导检查。
刘志丹主任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提高认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把法律援助中心建成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民办实事的“窗口”。二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流程,持续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服务活动,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三要做好驻法院、驻检察院值班律师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司法解释新要求,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全覆盖,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四要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进一步加强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确保人民群众及时获得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