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蓝天”行动,着眼于空气颗粒物控制,突出抓好工业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行动。
二是实施“绿地”行动,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再次排查,对易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三是实施“减量”行动,落实环评审批服务,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
四是实施“治污”行动,进一步推进“网格化”和“双随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集中开展臭氧百日攻坚、黄河流域专项执法等环保专项行动,让环境污染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