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准入,减少污染增量。把可排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以总量定产能,用有限的指标助力全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减排合力。组织各镇(办)召开可排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明确减排工作现状和工作目标,就推进减排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抓的良好局面。
三是腾退并转,盘活存量指标。积极对可排污染物总量“存量”进行梳理排查,腾退长期停产、破产企业,积极督促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优化升级,盘活排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