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坚持柔性服务与刚性执法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环保力量。
一是轻微不罚。对于适用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措施,引导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
二是无事不扰。除“双随机”执法检查、信访投诉、环保督察、专项行动等活动,尽量不到企业现场检查,切实做到“无事不扰”。
三是执法普法相结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引导企业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四是加强联动。积极与各镇办健全沟通渠道和交流机制,及时更新共享信息,形成双向“资源清单、需求清单、服务清单”,努力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