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仲裁办案质量,区仲裁院坚持严把四关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一是把好案件受理关。对涉及农民工等重大诉求的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简易案件仲裁员负责审查后立案,复杂案件首席仲裁员负责审查立案,重大案件报仲裁委领导审批后立案。
二是把好依法审理关。简易案子实行仲裁员独任制;重大案子则实行合议制;依法受理的案子全部在标准化仲裁庭公开审理,程序合法。
三是把好文书质量关。所做仲裁文书力求文书制作简明准确,实行首席仲裁员“审核制”;送达仲裁法律文书时,及时通知当事人,信息完整严密,避免发生程序性错误。
四是把好裁判裁决关。无论调解和裁决,立足查明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秤称足”,依法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