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仲裁院:“要素式”办案 提升仲裁效能
来源:区人社局   时间:2023-02-16 08:40:19

近日,为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区仲裁院推行“要素式”办案新模式。

一是强化庭前准备。争议双方需填写《案件要素表》,通过庭前对双方案件要素的比照,便于仲裁员提前掌握案件要素,及时理清案情脉络、高效明确争议焦点,为下一阶段要素式庭审作充分准备。

二是优化庭审程序。庭审环节仲裁员对双方均认可的无争议要素直接确认,着重围绕双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审理,解决了庭审中当事人就同一事项反复发表意见,庭审拖沓的问题,有利于仲裁员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庭审方向,引导庭审快速、有序进行。

三是简化裁决文书。庭审结束后,制作要素式裁决书,对没有争议的要素只需简要阐述,对有争议的要素,做出一体化说理和认定,确保裁决内容重点突出、简洁明了、能懂易懂。

“要素式”办案模式实现了立案、审理、裁决环环相扣、点对点链接,使传统劳动人事争议办案流程“全面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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