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我区遭受特大暴雨灾情以来,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财政保障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区财政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组织成立“7.20”灾后重建工作专班,明确防汛救灾资金统筹分配、农林水主城区基础设施灾后重建恢复、灾后重建融资、党建引领防汛救灾等工作,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财政系统力量,全方面保障全区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实效。为提高防汛救灾受灾项目评审认定、资金拨付和设备物资采购效率,区财政局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来即办”的原则,加班加点,简化程序,提高实效。深入受灾一线,实地查看受灾情况,针对不同受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优化恢复重建方案,先后对金华路中心路路面塌陷、牡丹江路路面塌陷、丹江路桥头塌方、实验小学和培文中学围墙坍塌等受灾现场进行勘察记录,在恢复过程中及时跟踪施工进度,确保我区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三是积极筹集资金,支持防汛救灾。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分配情况,积极向上争取灾后重建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同时,与区应急管理局、农委、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密切沟通合作,及时掌握各行业灾后重建重点项目和工作任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优先保障防汛救灾资金需要。根据受灾情况开通防汛救灾资金核拨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确保所有防汛救灾资金第一时间分配下达、快速拨付,受灾群众和企业尽快得到救助。截至8月20日,区财政及时下达财政资金的同时,统筹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及财政捐赠资金,累计拨付防汛救灾资金5526.42万元,涉及我区受灾困难群众的15.435万元临时生活补助金已全部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