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灾涉疫矛盾纠纷,区司法局以司法所为阵地,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涉灾涉疫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以司法所为阵地,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涉灾涉疫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机制,明确司法所主体责任,开展对辖区民调员的专题培训,在周例会上进行重点案件研讨等方式,提升化解调处工作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调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应对涉灾涉疫工作中的突发状况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确保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限时化解、化小化了,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二是突出调处重点,深化排查化解。全面动员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全面开展针对涉灾涉疫的矛盾纠纷排查,对在走访排查中发现的各种纠纷苗头隐患,坚持落实预警预判机制、重点案件报告制度,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重点开展“民转刑”命案防范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村(社区)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街道)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
三是推广线上服务,多元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运用网上人民调解系统、微信个人调解工作室、调解求助热线、公众号等开展调解咨询、线上调解等服务。重点加强对医疗纠纷的化解,协助维持医疗秩序,对发生在医疗场所的医疗纠纷,不能采取线上方式调解的,在做好自身防护、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引导患者家属到调委会进行调解,确保不影响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人民调解员当好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的“排查员、警报员、宣传员、调解员”,协助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物资发放、交通出行、心理疏导、复工复产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