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区劳动监察“四统一”提升劳动监察效能,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新形象。
一是统一宣传。整合监察“执法宣传”与仲裁“预防为主”两种形式,通过举办政策业务培训、开展专题调研、送法指导上门等方式强化政策法规宣传。
二是统一受理。整合监察“受理举报投诉”与仲裁“劳动争议立案”为案件受理,对咨询、举报投诉、申请仲裁等事项实行“一门式受理”。
三是统一调解。整合监察“行政调解”与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两种手段,依法依规化解矛盾。
四是统一练兵。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员”与“劳动争议仲裁员”两支力量,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仲裁庭审观摩、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等形式提升整体业务水平。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用人单位546家,立案协调案件6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