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设基层调解组织。在镇、办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餐饮业商会和房地产商会中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已成立78家)。上街区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58%。二是创新调解方式。在调解中心推广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并建立调解员分级管理制度。将可在镇办调解中心的案件,直接网上办理,线上线下就近立案就近调解,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实现了仲裁办案“互联网+调解”。三是开辟弱势群体“快速通道”。对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三期”女职工等特殊群体,提供优先咨询服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优先立案、排庭、审理,并快速结案。对难以调解的案件,按照“快审、快结”的原则,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能,严格依法做出终局裁决,高效快捷地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9年共受理争议案件877起,对其中237起进行了全省在线立案处理,在线办案率100%,法定时效结案率达100%,全年结案率100%,调解率75%,高出市定目标的15%;终局裁决74%,高出市定目标的34%;为企业和职工挽回各项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