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两人入户调查制度。严把入户调查关,对申请人自报情况和提供证明进行验证,全面地了解申请人的真实生活状况,入户调查率达到了100%。为了保证入户调查的质量,分清责任主次,制定了分组入户调查“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是落实评议审批制度。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低保民主评议制度。办事处和社区都已建立评议制度,分别成立了评议评审小组,负责低保户申请的评审工作。社区要认真组织召开低保评议小组评议会,要求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成员参会,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经评审小组审查同意,且全体人员签字通过,未经评审小组同意的,办事处则不予审核。
三是定期公开制度。坚持“三公开”的低保工作张榜公示制度。公开低保政策,作好政策宣传,将低保政策在办事处和社区公开栏内公布,让广大居民了解和掌握政策;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申请低保的对象实行二次公开制度,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公示举报电话,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施过程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
四是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建立分类施保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根据分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应查一户不漏,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
五是落实建档管理制度。为加快档案工作的信息化进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设立台账,实行一户一档,集中归类管理,并按规定归档,规范档案管理程序,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