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统一和规范财政动态监控行为,理清监控职责,加大监控力度,消除工作中的人为因素和随意性,切实做到监控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关注财政改革动态和国库动态监控动向,学习借鉴先进县区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流程,理顺关系,使各部门配合更融洽、协作更紧密、分工更科学、职责更清晰,确保财政动态监控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控制提现比例。将单位授权支付提取现金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借助系统支撑,有效地控制预算单位的支取现金比例,提高公务卡刷卡率,规范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