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农业农村局立足部门职责,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预防与整治结合,扎实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组织业务骨干及执法人员围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监测、验收及补偿费缴纳等核心环节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水的专业素养,为水土保持监管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以案释法,强化水土保持主体意识。坚持“普法即执法”的工作导向,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组织我区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通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学习,提升其依法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识,督促其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守法、诚信合规”转变,切实增强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靠前服务,推动水土保持工作落地见效。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服务”,建立与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精准掌握辖区在建项目动态。针对新开工及在建项目,主动上门对接,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法定义务及“三同时”制度要求。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常态化巡查与普法、执法力度,对已下发告知书的重点项目开展“回头看”,实行清单化管理与“挂号销号”制度,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全面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筑牢我区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