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有关暖气初装费的问题 | 受理编号: | 201309268fa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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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 态: | 已办结 | 提交时间: | 2010/9/30 16:28:32 |
信件类型: | 其它 | ||
内 容: | 我听说现在暖气初装费已经免了,可是我们2010年9月份在上街建业森林半岛买房时,售楼的工作人员说上街的没有免,还让我们交纳了暖气初装费、燃气初装费、以及有线电视初装费。请问我们该不该交?<br><br><br>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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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系统管理员|时间:2010-10-01 |
您好,经了解,我区暖气初装费问题,根据上政文[2008]33号文件精神第一条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为70元/平方米,集中供暖区域安装暖气的建设项目加征50元/平方米。一般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统一上交,未缴纳用户有供暖需求的需补缴该部分费用后方可接通。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向城市管理执法局咨询具体事宜。联系电话:68921545.也可拨打区长电话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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