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申请的一些问题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6-01 09:16:02
标    题: 关于专利申请的一些问题 受理编号: 20130927c4f8
状    态: 已办结 提交时间: 2010/6/1 9:16:02
信件类型: 留言
内    容: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会在什么时间公布?专利权的生效日是什么时候?专利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呢?
回复内容
回答者:系统管理员|时间:2010-08-01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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