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快报第49期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1-26 16:47:45

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强化政策 深化改革

巩固脱贫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

上街区民政局

 

2021年以来,上街区民政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政保障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以过硬举措、攻坚作风和敢打敢拼的精气神,织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底保障网,筑牢守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强化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提升保障水平。7月1日起我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40元,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低保家庭,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518元。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10元;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475元、1140元。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20元、100元。

二是全力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照审批程序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目前,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39户547人,特困供养人员9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人,困难残疾人补贴对象31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19人,临时救助城乡困难居民39人。

三是适度扩大救助保障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坚持发放救助金的同时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

强化预警监测防止困难群众返贫

一是建立困难群众预警监测机制,精准有效帮扶。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经验,发挥村(社区)工作人员主动发现的优势,建立困难群众预警监测机制,进行常态化运作,主动发现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及时实施帮扶救助,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二是特殊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实现常态化。紧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倍的低保边缘人群、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实施监测预警。密切关注“7·20”暴雨后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建立完善定期巡访制度,分层分类分段做好精准救助工作。

三是加强分类动态管理,健全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坚持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每年核查一次,同时对低保对象100%入户率进行调查,坚持新户必访,重点核实人员收入水平、家庭成员就业情况。

强化政策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助力乡村振兴。不断优化完善政策供给,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是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快速响应等工作机制。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至各镇(办),有效提高低保、特困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为救助对象提供精准、高效救助服务。

三是统筹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新建5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增养老床位76张。持续推进“12349”智慧养老服务,建立空巢老人档案,受益老年群众7732人次。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充分发挥街道社工站作用,为特殊困难对象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本期送:区县处级领导

发: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责任编校:政府办信息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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