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快报第58期
来源:中国郑州市上街区政府网站  时间:2018-10-30 10:40:53
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河南省文化厅调研组调研上街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10月29日,河南省文化厅调研组调研了上街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省文化厅副厅长康洁,区领导宋洁、王新伟参加活动。此次调研旨在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5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下一步拟定全省推进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做准备。调研组先后来到区文化馆、图书馆,颐苑社区、新安路街道、朱寨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了解了上街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划布局和运营管理,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今年来,上街区立足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双百工程”文化品牌,建立群众文化阵地103个、群众文化队伍206支,实现了全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高标准全覆盖,区文化馆、图书馆双双跻身“国家一级馆”,多个乡镇、街道、社区成为全市示范。由区图书馆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依托社区图书阅览室和社区藏书建立图书分馆。在建设标准上,室内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出入口设有电子感应门禁装置,图书不少于3000册,报刊不少于15种,座席不少于20个。截至目前已建成图书分馆31个,文化分馆30个,打通了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为20万群众建成了家门口的文化馆、图书馆。
调研组认为,上街区探索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制建设做法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打造了众多文化服务品牌活动,满足了群众的文化需求,成为了区域文化传播、服务手段中的一大特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令人耳目一新,深受启发,为全省深入推进县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借鉴。(上街发布)
郑州市食药监局验收上街区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10月26日,郑州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总监王德贤带领流通处对上街区申报的4家2018年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进行验收。验收组严格按照《郑州市2018年百家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考核要点表》逐条对照检查验收。先后来到丹尼斯大卖场、景文百货、全日鲜便利店、宏丽来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验收,现场随机抽取在售食品查验购进台账与索证索票、各种制度与记录是否完善,重点对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转基因食品等)销售专区设置、冷藏冷冻食品贮藏条件及温控情况、冷链运输交接、散装食品容器是否具有避免食品污染的防护设施及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标签是否规范标示、现场制售环节工艺布局在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方面是否合理等。验收组充分肯定了区食药监局对特殊食品销售专区、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防护设施及全卖场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标示等示范创建的具体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并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
通过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大中型商超负责人也纷纷表示积累了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的宝贵经验。郑州市局的指导验收,对流通监管人员更是一次珍贵的现场授课,受益匪浅。接下来将对申报示范单位深入帮助指导、高标整改,并继续对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能够达到在全区真正示范、确实引领的作用。(区食药监局)
中心路街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近日,中心路街道办事处邀请省消防中心楼吴教官对机关人员、各社区(村)安全员、网格长及辖区企业等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近100多人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中,教官以新闻报道、事故分析、现场演练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近年发生的多起重大火灾事故以及近期发生的大小火灾事故的实例视频,触目惊心的画面和数字使全体参会人员深受触动,深刻认识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重要性。培训还对消防日常检查、疏散逃生的基本常识、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此外,教官针对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出现的手机爆炸、电器起火、厨房火灾、楼道起火等情况进行了特别讲解。经过培训,参训人员对火灾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有了更直观的感受,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重要性。此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了大家要珍爱生命,远离火灾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了对消防隐患危险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区中心办)
 
简讯:
近日,区公安局在6个派出所设立车驾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将驾驶证补证、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部分车驾管业务下放到基层,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区公安局)
近日,区财政拨付33万元为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共计110人受益。(区财政局)
10月29日,元捷飞行学校通过了民航中南局授权民航河南监管局进行的运行合格审定工作,正式获得民航中南局颁发的《CCAR-91部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可以正式开展飞行培训业务。(通航试验区管委会)
 
本期送:区县处级领导
    发: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责任编校:政府办信息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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