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区人社局“四举措”预早处置劳资纠纷 一是及时受理来信来访。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配备专职人员,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及举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调查,争取时间尽快结案。二是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区、街道两级劳动监察机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职责,明确要求,一旦发生群体性欠薪上访事件,及时逐级上报,信息互通,响应互动。三是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将充分借助年底多部门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住建、信访等多部门综合协调和联络沟通,确保一旦发生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能及时稳控局面,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劳动保障监察员深入到辖区内用工企业及建筑工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协助企业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区人社局)
区环保局四项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是印发了《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领导分包企业的通知》。通知着重增加了重点职能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细化了部门内部人员的职责分工,增强了通知的可操作性;建立了镇办、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台账制度,实现了应急响应措施的全程“留痕化”管理;建立了驻厂分包制度,实现了全区重点涉气企业全覆盖。二是强化驻厂包保工作责任。根据要求,环保局对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应急响应预案,落实限排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督促企业加强对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制定并出台了《区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建立了督导检查制度。局长负责对应急响应情况进行全面指挥和安排调度。局内下设8个督查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重点企业应急响应指令传达情况、限排措施落实情况,应急值守情况、台帐记录情况,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如防尘抑尘、洒水、洗车等)执行效果和各镇街应急值守、分组巡查、道路保洁及洒水降尘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涉气点源驻厂包保到位情况等。四是健全带班值守制度。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夜间值守共分八个组,每组4人,内设检查组,检查组负责对镇办和重点涉气点源开展检查,确保了应急响应高效、有序和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区环保局)
区法律援助工作超额完成任务 2017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320件,超出年度绩效目标23.07%。一是推行法律援助“微笑、温暖、耐心三服务”,开展“阳光助残”、“法援拥军”、“上门服务”等活动,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的品牌提升,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上门服务案件12件。二是创新法律援助“精准宣讲”,依托社区普法讲堂,实行“订单式”宣讲,依据居民普法需求,订制专题法治讲座,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喜迎十九大”等专题讲座。全年共开展社区宣讲21场次、主题宣传19场,有效提升群众知晓率。三是打造法律援助宣传阵地,在全区社区、村居以及群众密集的广场等区域广泛设置法律援助公告牌49块,公示公告便民服务内容,扩大法律援助惠民服务的便捷度。四是推动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中的“双探索”,积极试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探索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初步形成工作流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五是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安排值班律师入驻公、检、法律师办公室,将法律援助由“被动指派”变“主动融入”,基本实现“无缝对接”,全年累计受理案件40件,接受咨询121人次。 (区司法局)
简讯:
△2017年,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制度措施,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评审把关,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全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8234万元,节约率达到19.93%。 (区财政局)
△2017年,区民政局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工作方法,保证了高龄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年累计发放26829人次,发放资金284.94万元。 (区民政局)
△2017年,我区房地产市场活跃,交投两旺,呈现价量双增、温和上涨走势。1-12月份,全区房地产市场完成投资23.01亿元,同比增长75.03%;完成开工面积5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5.69%;全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8930件,同比增长0.7%;全区商品房成交金额59.16亿元,同比增长22.48%。(区房管中心)
本期送:区县处级领导
发: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责任编校:政府办信息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