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来源:上街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9-04-05 09:56:44

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物流口岸、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物流口岸、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和项目推进工作;推动全区外资、外贸、外经工作的协同发展。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区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

(四)负责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内限额以上外商(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事前服务工作。

(五)拟订全区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对外贸易工作,服务和培育对外贸易企业;依法为我区符合条件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众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业务。

(六)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负责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招商及项目促进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工作。

(七)拟订并执行我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有关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境外投资的管理和促进。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审核和市场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商贸城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 研究拟订全区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推动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耗、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研究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消费政策; 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流通品牌建设;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区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十)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对成品油、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交易等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商务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二)研究拟定会展经济发展政策;组织、申报、指导以上街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等活动。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管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物流与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拟定物流与口岸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六)协调、指导全区物流业发展工作,研究分析物流发展的重大问题,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十七)组织拟定全区物流集中发展区及重大物流项目规划;负责物流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设建议;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二十)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二十一)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社会粮食流通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二十二)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核查、管理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粮食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研究全区粮食市场动态,做好市场预测,承担辖区范围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承担社会粮食行业监督管理、社会粮食经营统计工作。

(二十三)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粮食等战略和应急物资的区级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2.与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根据郑州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郑州市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分工。郑州市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粮食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加工以及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不再内设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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