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来源:上街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9-04-05 17:20:42

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及信息服务系统。

(三)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四)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全区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统筹推进建立全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指导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工作;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制度,负责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上街区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担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建设工作;承办部分区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区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关于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社会保险中心上街分中心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市社会保险中心上街分中心负责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承担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信访、信息、保密、档案、行政人事管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督办查办、网络安全、“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工作。

(二)劳动关系和职业能力建设科。指导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组织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区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监督管理。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区企业参保人员离退休待遇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审核确认工作;负责企业单位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和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定工作;负责全区离退休人员和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实施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审核确定工伤预防项目和康复费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全区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承担上街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街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街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上街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人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政策和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开发、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才认定及待遇核准工作;承担“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招才引智专项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聘用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派遣事宜;按规定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选拔培养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博士后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负责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有关手续,承办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工作;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人选;承担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承担荣誉获得者管理工作。

(四)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管理科。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发核准、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监督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离退休待遇审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变更参加工作时间、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核确认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和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定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工资福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