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查获一批无主液化气钢瓶等物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获物品详情:
博文路与孟津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彩钢瓦房内查获液化气瓶44个,电子秤1台,倒气泵1个,倒气枪2把。
二、认领期限: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能证明钢瓶权属的相关材料,至我局认领。
三、逾期后果:若逾期无人认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液化气钢瓶将按无主物依法处理。
四、认领地址:郑州市上街区通航大厦6楼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常科长,联系电话0371-68118611。
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