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查获四批无主液化气钢瓶等物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获物品详情:
1.峡窝镇昆仑路与丹江路交叉口向南20米路东废弃房屋查获液化气钢瓶44个、倒气泵1台、倒气枪2根、电子秤1台、手推车2个、减压阀3个、软管1根、丙烷瓶15个。
2.汝南路与丹江路交叉口西100米院内查获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19个。
3.豫立路西查获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27个、电子秤2台、充气枪3根。
4.何寨西北200米废弃工地查获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50个、减压阀51个、电子秤2台、倒气枪2根。
二、认领期限: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能证明钢瓶权属的相关材料,至我局认领。
三、逾期后果:若逾期无人认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液化气钢瓶将按无主物依法处理。
四、认领地址:郑州市上街区通航大厦6楼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常科长、联系电话0371-68118611。
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