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的精神,经郑州市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与上街区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数据信息比对,发现刘玉兰等2名领取遗属补助供养人员,逾期未进行资格认证。我中心拟对刘玉兰等2名领取遗属补助供养人员暂停发放遗属待遇。
一、拟自2025年5月起对刘玉兰等2名领取遗属补助供养人员(名单附后)暂停发放遗属待遇。
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应及时进行待遇享受资格自助认证,以免影响遗属待遇的正常发放;停发人员成功进行资格认证后的二至三个月内,恢复遗属待遇发放并补发。
三、待遇领取人确定死亡的,其家属应及时告知上街区社保中心,终止遗属待遇发放关系。
四、当事人多享受遗属待遇的,家属及委托代理人需退回多享受的遗属待遇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退(姓名)遗属待遇”。
户名: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保险中心
账号:41001533010050003260-0001
开户行:建设银行郑州上街区支行
请拟被暂停发放人员家属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陈述、申辩的,我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咨询电话:0371-68923032
联系地址:郑州市新建街与移动巷交叉口西100米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2名暂停超期未参加资格认证遗属供养待遇人员名单(2025年4月)
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