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上街区人民政府官网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期满后,法定期限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因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查无下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无法以其它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序号 | 市场主体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1 | 河南淌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410106MA9F8NEY0B |
2 | 河南影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10106MA9FUUM299 |
3 | 河南帕砼装修材料经营有限公司 | 91410106MA9FWYEU9Q |
4 | 河南松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410106MA9G1F8X5H |
5 | 河南钰索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1410106MA9G1LPU5Q |
6 | 河南黄焱建材有限公司 | 91410106MA9F6HDH8D |
7 | 河南楚锋建材有限公司 | 91410106MA9FRNJC6M |
8 | 河南翰空贸易有限公司 | 91410106MA9FRNHB5U |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