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新职源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办学许可证延续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拟依法注销郑州市上街区新职源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请该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向我局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逾期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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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依法注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学校名单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