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大数据比对及调查,本中心发现您因判刑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服刑后退休时缴费年限认定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精神,拟作出暂停发放处理。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申辩意见。
自发出公告三十日起,即视为送达。
名单如下:苗*琦(410***********205X)、周*(410***********0023)、季*国(410***********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