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1-05 14:14:09

根据《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树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现面向上街区灵活就业人员选树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申报的典型人物严格审核把关,申报资料初审完成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1月12日前将《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选树对象登记表》(Word版)及电子照片报送至上街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邮箱,超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68121531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jyzx68121762@163.com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面向全省灵活就业人员选树一批“灵活就业之星”,通过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宣传典型事迹、展示灵活就业人员风采充分发挥灵活就业“蓄水池”“稳定器”作用,助推全省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选树对象

选树对象为在河南省区域内从事非标准用工就业至少一年以上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拟选树河南省“灵活就业之星”。主要参考范围如下:

(一)个体经营者。主要是指从事个体经营和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小超市小卖部业主、小吃摊贩等

(二)非全日制就业者。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等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家政工、钟点工、小时工等。

(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从事行业能够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主要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事网络零售、直播销售、移动出行、网约配送、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家政服务、在线娱乐等从业人员。

三、选树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身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

(二)在劳动年龄内,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热心公益事业,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无违法犯罪等记录,无不良行为。

(三)在当地灵活就业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积极带动身边人就业,在所在行业拥有较大贡献,具有较强的就业示范引领作用。

(四)具备一定的专业能或工作经验,能够完成应的工作任务,获得广大用户普遍满意,群众口碑较好,对促进高质量灵活就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五)在被各县(市、区)推送为选树对象前,已在所在地社区(行政村)以上基层服务平台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取得就业创业证(登记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 ),且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六)选树活动主要面向广大灵活就业群体。已获其他省级以上相关荣誉者,原则上不重复参加选树。被列入负面清单、有失信行为、存在负面舆情影响等事项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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