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公众的监督,征求公众意见,现对本次规划环评第二次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郑州上街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规划概要:本次规划面积14.3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北区东至金屏路-铁路-峨眉路-新乡路-洛宁路-许昌路-峨眉路,西至昆仑路-科学大道-通航三路-工业路-昆仑路-丹江路 -丹霞路-龙江路,南至龙江路,北至蓝天路-通航一路-观展通道-通航三路-通航四路-蓝天路-通航六路-通航五路-科学大道-通航七路-工业路-汝南路-科学大道-淮阳路-区界;南区东至金华路-万泉河路-金屏路,西至汝南路-万泉河路-淮阳路-五云路-登封路,南至区界,北至锦江路。规划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无机非金属新材料,辅助产业为现代物流业,产业空间布局形成新材料产业园区、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包括A区和B区)、郑州国际陆港上街片区、中铝产业园区四个一级产业分区。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5-2035年。
二、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由2022年环境空气数据统计结果可知,上街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中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PM10、PM2.5、O3。因此,判定上街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
地表水环境:2021年枯河、汜水河常规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要求。
地下水、声环境及土壤环境:地下水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本次监测声环境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可满足声环境功能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园区内土壤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标准。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环境空气:经分析,本次规划实施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工艺废气等,通过采取洒水、密闭生产、设置工艺废气处理、提标改造治理等措施,对园区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因此,在保证落实评价要求的保护措施条件下,园区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地表水环境:在保障各企业工业废水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地表水污染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达标规划和水污染攻坚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地表水水质将逐步改善。
地下水环境:园区内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固废及风险事故等。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的条件下,本次规划实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声环境:噪声主要来源于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规划,采取完整、系统的绿化降噪措施,可有效减轻各类噪声区的相互影响,规划实施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四、规划合理性分析
本规划内容基本上符合相关上位规划、环境保护等要求,评价分析了规划规模、产业结构、用地布局等方面的环境合理性,得出本规划整体布局、主导产业基本定位合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整体定位明确,空间结构布局和主导产业选择较为合理,在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及各项环保对策的基础上,可把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将,本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六、相关单位和其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郑州上街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申科长联系方式:0371-68133705 邮箱:sj68133705@163.com
环评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工 联系方式:0371-66688603 邮箱:2399377362@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本公示指定的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反映。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BUsEIyaiX9t5uUGkJyfJA 提取码:1ll1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