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及安家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3-16 16:36:07

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的通知》(郑人社〔2021〕2号)精神,加快培养造就青年英才,强化后备人才资源储备。现就开展郑州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和安家补贴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范围

进入郑州市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可以申请在站生活补贴。郑州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可以申请安家补贴。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后进入郑州市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且工作满1年以上。

2、与郑州市博士后设站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且完成开题,按规定在设站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每年缴纳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博士后安家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40周岁(含)以下,在国内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且在出站3年内来郑州市企业全职工作。因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调整在站时间的可放宽到45周岁(含)。

2、2020年1月1日(含)后与郑州市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

(三)郑州市企业是指单位在郑州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在郑州市纳税的企业。

三、申报时间

郑州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和安家补贴采取常态化申报,申报数据汇总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

上半年申报工作于2022年3月11日正式启动,申报数据汇总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下半年申报工作于2022年7月1日启动,申报数据汇总截止时间为11月4日。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郑州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和安家补贴均由用人单位登陆郑州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z.hnzwfw.gov.cn/)填写、上传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和安家补贴相关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报送。申请郑州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的设站单位需先行完成郑州市博士后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申请博士后安家补贴的直接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

(二)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按隶属关系由市直主管部门

受理,其他人员由单位登记所在地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三)受理部门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并查验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条件的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应提交下列材料:

1.《郑州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或博士后证书。

4.与郑州市博士后设站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

5.国(境)外世界知名大学的博士毕业生,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个人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或每年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信息通过政府资源共享进行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报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二)申请博士后安家补贴应提交下列材料:

1.《郑州市博士后安家补贴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3.博士后证书。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单位出具的博士后工作证明(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不少于1年)。

4.与郑州市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以下信息通过政府资源共享进行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报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1)申报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参保信息。

(2)个人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3)企业近两年6个月(含)以上在郑完税信息。

六、工作要求

补贴申报电子数据通过服务平台直接报送,博士后用人单位要及时报送纸质《郑州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申请表》或《郑州市博士后安家补贴申请表》,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无误,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有虚假填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

材料报送地点: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15号窗口人才专窗

联系电话: 0371- 56506085

技术咨询电话:400-8338718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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