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3-14 10:09:0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改革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7 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29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且有意愿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5.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必要的生活条件及福利待遇。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如实验室、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际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属于支撑国家或省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内荣获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生产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

3.近三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符合推荐条件且建有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优先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本次新设基地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上报。

(一)单位申报。根据申报条件推荐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立项批复、成果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二)初审。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推荐条件),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签字盖章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审核考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了解其科研队伍、项目研发、生产经营、发展前景等情况。

(四)推荐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评议后,确定此次申报单位的名单向省人社厅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择优推荐申报。申报单位按表中要求填写后,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4份、纸张页数不超过30页)。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请各推荐(申报)单位务必于3月21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推荐报告和《申报表》(一式4份)报上街区人才专窗。如超出此时间段报送,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申报资格。电子版(word版本)需同步发送指定邮箱(sjrsjrsk@126.com)。

上街区人才专窗地址 :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15号窗口

联系电话: 0371- 56506085

附件: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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