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元正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上街区松花江路南侧、天山路西侧面积为57888.58平方米的土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你公司取得该宗土地。目前该宗地存在闲置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通知你公司提供闲置原因书面说明并采取措施避免闲置。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