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深化美丽上街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区开展交通整治综合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通行秩序专项整治。以机(电)动三轮车等 “七类车”为重点,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闯禁行、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为重点,采取粘贴违停告知(提示)单、电子抓拍、拖移车辆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三、规范非机动车、行人管理。以路口交通秩序管理为重点,查处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规范停车泊位管理。对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停车泊位予以撤销或优化,对具备条件的路段和区域进行规范设置。
五、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加快城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提供公共停车服务,建立收费管理机制,提高公共车位使用效率。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区职能部门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 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