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街区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中国郑州市上街区政府网站  时间:2018-08-23 17:38:00
 
一、申报主体
上街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雏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瞪羚企业”和“科技创新龙头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经确认的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
2.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7823前注册成立);
3.按规定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二)分类条件:
1.“科技雏鹰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下;
2近两年至少有1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具备良好发展潜力;
2.“科技小巨人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以下;
2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具有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两年至少有2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
3.“科技瞪羚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及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
3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具有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近两年至少有3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
4.“科技创新龙头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及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研发费用不低于3000万元;
3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近两年至少有5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或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申报流程
企业按照申报要求(附件1)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上街区科技局,同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上街区科技局工作邮箱
四、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7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科技局联系人:柴宏博  石晨曦  68937939
工作邮箱:sjqxmk@126.com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上街区新310国道政府南院东楼317房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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