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上街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中国郑州市上街区政府网站  时间:2018-08-04 15:44: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召开“上街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2018年8月24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举行地点
上街区政务会议中心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城市供水价格调整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3、《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4、《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
(二)城市供水价格调整的基本原则
1、简化水价分类。按照用水性质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水价。
2、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3。
3、适当调整水价弥补成本。根据成本监审结论,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调价方案。
(三)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要点
1、方案一: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2.2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3.3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1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6.6元。
2、方案二: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2.3;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3.45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1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6.9元。
3、方案三: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2.4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3.6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1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7.2元。
四、听证会人员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25人
1、消费者11人(即:居民用户代表)
马瑞娟 女 36岁
侯喜会 女 42岁
许 格 女 28岁
张纪玲 女 43岁
王天江 男 40岁
张宸瑜 女 36岁
温雪飞 女 42岁
宋景艳 女 44岁
孙荣先 女 65岁
张雅丽 女 39岁
马玉玲 女 48岁
2、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4人(即:非居民用户代表)
冯国虎 男 郑州市上街区烁烁烙馍城
敬林霞 女 郑州市上街区玉欣矿石经营部
王利雅 女 河南鑫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 冰 男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经营者1人
曹 炜 女 区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人
张军峰 男 河南省城镇供水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高级工程师
杨金洲 男 河南聚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7人
陈广宇 男 区人大城环工委主任、人大代表
张元恒 男 区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政协委员
李志慧 女 区法制办科员
安冠一 男 区城管局办公室副主任
白 洋 女 区农委供水节水技术中心主任
赵 涛 男 区财政局科员
张玉发 男 区消费者协会科长
(二)听证会听证人5人
赵向阳   男 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辉波   男 上街区物价检查所科员
徐 帅   男 上街区物价检查所科员
陈小丽   女 上街区物价检查所科员
王中亚   女 上街区物价检查所科员
(三)听证会旁听人5人
王爱莲 女 44岁
安洪亮 男 66岁
赵毅红 女 48岁
李士伟 女 60岁
付鹏杰 男 43岁
(四)新闻媒体2家
中共郑州市上街区委宣传部传媒中心
郑州市上街电视台
五、其他事项
按照听证程序规定,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2018年8月7日前将听证会会议通知及相关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公民对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街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检查所。
联系电话:68923139   联系人:王中亚、张慧源
特此公告。
 
 
 
 
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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