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法治上街建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有关规定,上街区司法局拟组建区级公益性法律顾问人才库,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范围招募上街区2026年度法律顾问人才库。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目标
根据全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需求,2026年度招募30名法律顾问(包括专家学者、律师)。
二、申报条件
(一)法学专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3)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会公共事务;
(5)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7)无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二)执业律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强;
(3)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会公共事务;
(5)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7)无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履行以下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对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参与处理重要、疑难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对重大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共事件等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重大项目的洽谈、合同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等工作;
(六)参与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和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七)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八)办理各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九)对各单位委托的法律事务及其办理过程、处理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等情况予以详细记录;
(十)办理有关法律事务,应当一事一结,有关文件、意见书等材料应当交区司法局归档。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参与遴选申报的专家学者、律师填报《郑州市上街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附件),并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专家学者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律师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2)撰写2000字以内的自荐材料一份,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务能力优势以及为上街区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设想等。
(3)专家学者所从事的法律教学、法学研究、法学实践的成果成绩,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专著和其他研究成果等);律师近三年的工作情况一份(律师法律执业情况、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法律顾问情况等。
2.参加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提交上一年度任职单位评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或直接送达)至上街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中心,信封上注明“上街区政府法律顾问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地址:上街区政府南院(G310国道与淮阳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邮编:450041,联系人:黄慢,联系电话:68926799。电子版报送邮箱sjqfzb@126.com,邮件主题为郑州市上街区法律顾问申报+姓名。
五、聘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步筛选。根据候选人的专长领域、学术水平和专业影响力程度等情况,由区司法局组成评审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审,提出上街区法律顾问初选意见。形成拟选聘的初步名单。
(三)研究审核。由区司法局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业务水平、任职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研究,提出拟任名单并征询有关单位意见。
(四)审定公示。将拟任名单报送区政府领导审定并在上街发布进行公示。
附件:《郑州市上街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