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来源:上街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6-08 17:58:50

为进一步完善郑州市上街区征地补偿机制,规范征地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拟定或者修改区片综合地价属于应当组织听证的重大涉民利益事项,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听证工作,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相关事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决定于2026年7月8日,在郑州市上街区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对郑州市上街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举行听证会,现按有关要求特发布本听证公告。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1.与该项目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听证会,超过5人团体推选1名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

4.申请参加听证会请于2026年6月12日前递交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宋 烜    0371-68928847

            郑州市上街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