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期]《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专题
来源:上街区政府  时间:2009-07-10 15:18:00

访谈主题 :[第六十八期]《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专题

访谈时间: 2009-07-10 15:18:00  至  15:25:00

主办单位 :上街区政府

主 持 人 :上街区政府

访谈嘉宾 :上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秋红

<p>[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走进本期的嘉宾访谈!今年的6月22日到6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举报宣传周”,另外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已经200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

访谈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走进本期的嘉宾访谈!今年的6月22日到6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举报宣传周”,另外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已经200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为了使广大网民朋友们更加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今天特别邀请了上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秋红做客我们嘉宾访谈就今年的“举报宣传周”以及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与我们网民朋友们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首先,请张检为我们介绍下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是什么?今年宣传周期间都安排了那些活动?取得了那些成效?
[张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市检察院的有关具体安排,上街区人民检察院于6月22日至26日开展了以“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在本院检察长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中铝公司河南分公司、社区、乡镇,以设宣传点接访、讲法制课等形式开展今年的“举报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工作方针政策,宣传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案件受理范围、工作制度和办案程序,宣传检察机关为国家经济稳定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各项工作部署等。向社会公布了新开通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 在这次活动中,制作10余块宣传版面,分发400余份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3辆,受教育群众达500余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16:05)
[主持人]:请张检详细讲讲,我们是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来确保“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顺利进行?
[张检]:下面我从几个方面给大家进行介绍: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安排
为加强这次举报宣传活动的领导,将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工作落实到实处,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不仅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程振胜检察长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了具体方案,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各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
此次宣传活动由控申科牵头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好这次宣传周活动。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围绕宣传主题,提供相关的宣传材料。宣传情况的汇集由控申科负责,新闻媒体的联系、报道等由政治处负责。通过动员部署,抽调的干警明确了责任,深化了认识,全力投身到举报宣传周活动。
三、结合实际,形式多样
一是上街设点开展举报宣传活动。6月23日,我院抽调的10余名业务骨干冒着酷暑,着装严整走上街头,在区中心路口设点进行宣传,本院主管检察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现场接访,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发放举报宣传资料。同时为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和增强活动的效果,将制作的惩治职务犯罪案例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以及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展板和横幅展出,真实的案例和图片,引起了众多群众的驻足观看,有的群众看了图片展,要求我们检察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有的当场就有关问题向工作人员咨询,宣传活动的开展使群众进一步了解、信任检察机关,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知名度,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引导群众正确举报,从而有力地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深入辖区国有大型企业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为增大教育面,扩大宣传范围,我们在中铝河南分公司氧化铝一厂建立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制作了法律宣传版面10余块。开展了公正廉洁进班子、进家庭、进岗位的“三进”活动,使氧化铝一厂1000余名职工从思想上筑起了一道反腐倡廉、杜绝犯罪的牢固防线。
三是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事先向群众通报了“举报宣传周”活动中检察长接待日的接待时间、地点,由检察长在院接待室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做到法制宣传和受理举报相结合,对受理的举报或控告申诉由专人登记,检察长即时按首办责任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结期限。
四是深化“下访巡访”活动。将举报宣传活动融入已开展的“下访巡访”活动,深入重点社区、街道、乡镇开展宣传。 针对群众较为感兴趣的问题和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部署、案件受理范围、工作制度、办案程序、检察机关关于举报保护、举报奖励和实名举报答复的有关规定等,着重宣传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和新开通的举报电话“12309”,宣传了近年来举报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开展举报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现场处理控告案件,发放举报宣传材料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举报宣传活动,切实把活动落实到基层。同时我们还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我们加强与上街区电视台、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电视台的联系,取得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其覆盖面广、影响大的优势开展宣传。(16:10)
[主持人]: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在举报工作方面是否总结了一些新的经验?
[张检]:对此次宣传活动我们总结了一些经验:大家一致认为对于举报工作的定位不能仅停留在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和拓宽案件线索渠道上,而应该注重从中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社会矛盾苗头,注重从中依靠举报群众的力量查办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举报宣传工作也应走向持续常态化,不能仅仅停留于举报宣传周,或止于一案一时,要将举报宣传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着力避免因举报处理不当衍生信访问题,着力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6:12)
[主持人]:刚才您详细介绍了今年 “举报宣传周”的工作,说到举报,有一个问题是大家非常关心也不得不问的,“从法定概念上讲,什么是举报呢”?
[张检]:举报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线索的行为。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一项民主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宪法和法律的这一规定,为公民以控告、检举、举报的方式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使举报成为我国公民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和重要手段,也成为我国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和部门发现和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主要渠道。(16:16)
[主持人]:公民举报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张检]:根据有关规定,公民举报享有六个方面的权利:(1)举报权。举报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主监督权利。对于公民的举报,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2)要求回避权。举报人发现举报机构接待的工作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有权要求其回避。(3)查询结果权。公民举报后,有权向受理机关询问,要求给予答复。(4)要求保护权。《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也对保护举报人作了专门规定。(5)享有物质和精神奖励权。对举报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和单位,举报受理机关根据规定,给予其精神、物质奖励。(6)其他权利。如举报人有选择举报方式的自由等。
公民举报承担三方面的义务:(1)举报义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2)据实举报义务。举报应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违法犯罪事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3)遵守举报工作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16:19)
[主持人]:通过您的一系列介绍,我们充分认识到,举报工作真的是非常的重要,下面有请张检给我们网友简要介绍下09年上半年,我区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的开展情况?
[张检]:2009年上半年,我院控申科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全市控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强化监督制约职能为主线,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工作重点,以争创“无涉检进京上访年”活动为载体,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以提高控申队伍整体素质和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努力为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开展控申举报工作,积极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受理群众举报,努力建设 “文明窗口”
控告申诉科是人民检察院的窗口,又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院进一步规范自身接待行为,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切实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落实到自身工作中去,接待人员在接待群众来访中坚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一张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待;能办的事马上办、大事小事认真办、一切事情依法办;急案急办、交办案件优先办,并建立电脑储存举报件及来信来访资料,向社会公布控申举报电话,欢迎群众举报。推行“五个一”工作制度。即:当来访群众走进接待室时,迎面看到一张热情洋溢的笑脸,喝到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当解答群众的问题时,突出一个“情”字,讲究一个“法”字;落实申诉、赔偿案件时力求达到一个“好”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0余人次,处理各类问题20多件,建立检察长接待日12次,始终保持案件息访、息诉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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