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上街区财政局  时间:2024-01-18 16:17 

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郑州市政府2023年12月5日下发的《关于延期执行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郑政文〔2023〕202号)的规定,我局起草了《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该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1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jqcjnyk@126.com。

2、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连心街1号(财政局)(请在信封上注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371-68922125

4、登录上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zsj.gov.cn/)民意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附件:1.《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二)向上街各相关部门,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4年1月28日,共收到相关单位回复14条,社会公众意见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建议研究采纳情况

相关单均对《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无意见。

上街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