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区城市道路交通形势,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效果,为方便群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公安局代区政府拟定《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sjjxjdd@163.com
2.通信地址:上街区许昌路38号 邮政编码:450041
3.政府网站:上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中的意见征集栏目
4、电话反馈:0371-68121000
附件:1、《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2023年11月6日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二)向上街区各相关部门,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3年11月16日,共收到相关单位回复5条,社会公众意见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建议研究采纳情况
相关单位均对《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