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区司法局  时间:2021-11-05 10:47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2月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jqfzb@126.com。

2、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1115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371-85130022

4、登录上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zsj.gov.cn/)民意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附件1:《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1年11月5日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上街区司法局于2021年11月5日至12月6日对《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通过上街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一)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截至12月6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共涉及33个实施单位。33个实施单位对本单位实施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件提出保留、失效或废止的清理意见。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区司法局采取集中审查的方式,对初步清理意见及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33个实施单位提出的继续有效、失效、废止的清理意见全部采纳。经清理,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2件,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