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上街区住建局  时间:2021-11-27 10:25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快速推进我区城市建设,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jqzsb@126.com

2、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13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房间。         邮编:450041

3、政府网站:上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中的意见征集栏目

4、电话反馈:0371-68922361

5、传真反馈:0371-68922726

附件:1、《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1年11月27日


《郑州市上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政府立法工作程序,上街区住建局于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26日对《郑州市上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通过上街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12月26日,收到意见和建议共3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经研究论证,采纳3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一是第2页中5行“审查确定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征收范围”建议改为“审查确定征收项目是否符合《郑州市上街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确定征收范围”;二是第3页中13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建议改为“不动产权证书”;三是第6页中10行“房屋房产权证”建议改为“房屋权属证书”,以上建议均予以采纳。

2021年12月27日